【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省第十二届四次全会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3 15:24
来源:

科研发[2018] 54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省第十二届四次全会专题
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题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项目的负责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二、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启动经费1.5万元,第二次项目结项后再拨付1万元。
三、项目结题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被《智库专报》选用刊发并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给予足额经费资助;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于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通过专家鉴定方式予以结项,不再给予第二次经费资助。
四、报送时间
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7份。请于11月22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送至科技科,《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注:指导思想、选题方向、申报原则详见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汇总清单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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