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5 14:27
来源:

科研发〔2023〕68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深入推进“两个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大学科技处有关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请各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所属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场所等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项排查存在问题,对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等进行重点排查,消除安全死角和盲区。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推进落实。对既往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已整改的问题也需作为警示教育防微杜渐。要把安全检查常态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二、自查重点内容和隐患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
2、危化品的管理、存储、转运工作: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危险废弃物转运至校级危化品暂存地点,建立危化品动态台账,加强危化品管理。
3、制定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制定具备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4、各类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实验室要对各类压力容器进行检测,配置容器架、防倒置装置、安全帽、使用卡等,过期及未检验容器应及时清空。
5、完成 2023年度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将2023年度通过各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完成闭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机制。
三、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实验室于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附件3),将附件1、2、3于2023年12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需实验室主任签字)报送至科技科(机关楼407),电子word文件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联系人:曹赢
联系电话:3437(内线)
科技科
2023年12月15日
主题词:实验室 安全隐患 自查自纠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科技科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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